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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现就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0.5%征收增值税。

  二、本公告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出台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执行。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关联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 
  抵税财物拍卖、变卖试行办法 
  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税收票证管理办法 
  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 
  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决定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关键字
  增值税  延续  实施  二手车  经销  政策
 点击上述关键字,可查看更多对应内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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